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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展商须知



★请认真阅读《参展商手册》并遵守其规定,认真填写各项申报表格,并于所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回执。自觉遵守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展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★ 展商确保其作为主体参展,不得转让第三方参展。组委会对未经其同意的一切转让不予以承认,对由此给展商带来的不利,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。

★ 展商不得展出与会议无关的展品,展商展出的所有物品、宣传品或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符合相关的标准。

★ 展商应确保其展品符合与之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;不能在展出期间危及人身安全和对环境造成损害;并确保其展出物不侵犯或不可能侵犯任何其他方与专利、商标、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权益;不能标记有任何损害中国利益的图标和文字。

★ 展商如违反上述保证,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展资格,立即离开展馆并撤走展品(组委会对其损失或索赔不负任何责任)。

★已经签订参展合同,非组委会责任,最终未参展的单位,视为单方毁约,需支付组委会合同中所签订的全部费用。 组委会如遇不可抗力如:火灾、水灾 、地震;国家有关部门公告的大规模疫情;战争、内乱、军变、篡权等,有权改变展览日期或取消展览。如有改变,组委会将会及时通告展商。

★展馆内禁止吸烟, 展商应对其展品保管负责,组委会提醒展商在移动、运输、装卸展品及展览过程中对展品安全自行负责。对参展物品的保险责任,由展商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。

★ 展商报到时,到展览馆入口接待处领取证件及各项会议资料。佩戴参展证能在布展及展期进出展馆,并在展台内工作。不允许将参展证转借他人,遗弃前请先进行撕毁。

★参展商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 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》 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 为保护参展商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,展会组委会将邀请专业人士为广大参展商提供相关咨询和帮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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